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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帮助解决老年人运用医保智能技术困难的通知

    来源: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 发布日期:2020-12-21| 浏览次数:1110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相关精神,充分聚焦老年人群体,更好地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治理精准化、精细化水平,现就做好老年人运用医保信息化服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加强工作组织领导
            老年人是医保全民覆盖的重要人群,是医疗保障的重点服务对象。做好老年人医疗保障服务也是深化医保公共服务治理的关键抓手。各地要站稳群众立场,坚持换位思考,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系统思维,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信息化服务创新并行,切实有效地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存在的困难,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周全、更加贴心、更加直接的便利化服务。
            二、以人为本,多措并举,有效化解实施困难
            1. 健全医保服务线下办事网络。推进医保服务圈示范点建设,推动构建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体系。合理布局实体办事大厅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医保服务窗口,配备相关便民服务设施设备,推进服务事项下沉延伸,构建医保公共服务15分钟服务圈,方便老年人就近快捷办理相关事项。
            2. 落实医保“四最”服务要求。要全面落实统一的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对老年人办理较频的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医保费用零星报销、异地就医备案、门诊慢特病种待遇认定等事项,严格落实“四最”服务要求,实现“一站式”服务。在老年人现场办理的集中时段,应开通老年人等候办理绿色通道,并建立健全值班巡视、志愿服务、预防救护等机制,确保高效快捷办理。特别对高龄老人、病、残、弱等参保人员可开展上门服务。
            3. 优化医保服务网上办理流程。依托“江苏医保云”服务平台,推进全省医保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加快推进数据共享,通过授权代理、亲情账户等方式,帮助老年人实现高频服务事项网上及时办理。推动通过身份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等多介质办理医保相关业务,鼓励应用人脸识别技术。
            4. 加强“互联网+医疗”医保经办衔接。落实“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推动线上线下医保政策待遇均衡享受。老年人在本统筹地区“互联网+”医疗服务定点机构复诊并开具处方发生的诊察费和药品费,按参保地政策规定给予支付。
            5. 加快推动区域联合办理。重点针对异地安置和长期居外的老年人医保就医购药需求,全面落实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做好省内和长三角区域跨省异地就医门诊、门诊慢特病病种等费用“一单式”直接结算,探索在相关医保公共服务事项上实现异地联办、全省通办。
            三、健全机制,规范引导,有效落实保障措施
            1. 构建联合工作机制。要坚持统筹推进,细化责任部门及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实现项目化管理。要充分挖掘系统潜力,加大治理力度,提升服务质效。要争取发展改革、卫生健康、财政等部门配合,加大相关投入,形成解决老年人智能服务难题的工作合力。
            2. 积极创新服务举措。要充分发挥医保大数据作用,研究老年人基本医保需求的规律及特点,有效探索解决老年人在医保就医及服务过程中面临的“数字鸿沟”。对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进行搜集、汇总、提炼,并向省局报送典型案例信息。
            3. 严格进行督促落实。省局将把各地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医保公共服务专项评价内容,定期组织第三方进行考核评估,对工作落实情况和成效进行跟踪反馈。各地要针对为老年人办事过程中暴露或被媒体曝光的问题,举一反三,及时整改,并建立相关台账,不得出现因老年人运用医保智能技术困难发生激烈事端或负面舆情。
            4. 注重宣传普及工作。要致力于构建温馨和谐的医保品牌服务氛围,弘扬尊重和关爱老年人的社会风尚,积极开展相关政策业务和操作知识宣传普及工作,积极主动促进老年人更好地融入到智慧医保服务。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18日